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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穿一件黑背心去金石堂看書,
正在幫小湄子念故事,
沒想到隔壁的野爺偷看我的"前方",
正巧被我先生看到,
事後他居然說"是我這樣穿引起人家看的"還有"你這樣穿就是給人家看的".....
這是什麼道理要這樣羞辱我?
爲什麼他不去喝斥人家?
我穿的很正經,是人家有壞念頭,
爲什麼是我的錯?
難道女性就該背負這樣的原罪?!

我在此呼籲所有的男性,
請尊重另一性,
這種思想真的很可惡,也可恥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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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therine Ma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3) 人氣()